近日,四川省江油法院在短短十五天的时间里将一起拖欠藏胞欠款的纠纷案件圆满执结,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7日上午,家住新龙县茹龙镇的申请执行人藏民仁孜降措为了表示对法院执行干警的感谢,专门乘车来到江油法院为执行干警送来了锦旗。
据北京欠款纠纷律师了解到,2010年12月23日,被执行人刘某向申请人仁孜降措出具借条和欠条各一张,金额共计293750元。因刘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仁孜降措向法院提起诉讼。2012年12月19日,双方经江油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刘某于201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仁孜降措27万元,但因刘某未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仁孜降措于2014年1月3日向江油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该执行案件的申请人是藏族同胞,该院领导、执行局负责人以及承办法官,都高度重视。在送达文书后,执行人员迅速采取财产查控措施,将被执行人名下一处房产予以查封。在进一步核实查控房屋现状的过程中,执行人员得知被执行人刘某正在外地做生意,因大雪封路导致其所发货物无法运抵目的地而不能变现,现金履行已成为不可能。刘某本人也因交通阻塞,停留在偏远山区短时间内回不了家。
在执行法官反复与刘某交流后,刘某同意将自己房屋出卖,并授权自己的妹夫唐某全权办理房屋买卖手续。
1月24日,法院将查封的房屋在解封后完成了过户手续,买房人将购房款打到法院标的款账户上。仁孜降措考虑到刘某的家庭现状,主动放弃余额4.2万元及垫付的案件受理费2855元,仅接受了欠款22.8万元。
至此,这起欠款案在十五天里得到了圆满的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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